一、指导思想
艺术课程评价应关注对学生艺术知识与技能掌握程度以及整体艺术能力发展水平的评估,强调对学生通过艺术的学习,在文化修养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等人文素养上获得发展的评价,突出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2016年初中毕业生审美与艺术终结性测评工作的顺利实施,在龙湾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特成立龙湾区2016年初中毕业生审美与艺术终结性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师发展中心王良勤老师任组长,各校审美与艺术测评小组为副组长,成员由各校测评小组成员及相关老师组成。
三、测评内容
(一)理论测评(占50%)
1.理论测评内容为音乐知识、美术知识各占一半。
2.考试由区教育局统一命题,由各校组织艺术组教师统一时间考试,统一时间改卷,统一时间公布成绩。
(二)技能测评(占50%)(下面五项中任选一项)
1.声乐:自选15到18册音乐教材中的歌曲背唱一首;
2.器乐演奏:自选乐器演奏一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带;
3.综合表演:舞蹈、戏剧、小品、快板中任选一项表演;
4.绘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完成一副绘画作品,学生自备铅笔与橡皮擦(绘画内容由测评员当天公布);
5.工艺设计: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根据题意完成一个作品。学生自备铅笔与橡皮擦(工艺设计内容由测评员当天公布)。
四、时间安排
4月22日一天。
五、其他事项
1.学校要设立考务组,由校长任主考,由本校艺术组教师对学生进行评测。
2.2016年各校成绩A级名额各校必须控制在除免试外的35%左右,E级在3%之内。
3.测评成绩要进行公示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16、4、11